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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53066733B/2024-0005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重庆市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3-12 来源: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宗旨是为万州高铁北站地区的综合管理提供服务保障。主要职责是承担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的交通秩序、市容卫生、市场秩序、园林绿化、供水排水日常管理等职责。具体职责是:

1.拟订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重大事项保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反恐方案除外),协调相关单位实施。

2.拟订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

3.协调相关部门实施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交通秩序、市容卫生、市场秩序、园林绿化、供水排水等方面的日常综合管理及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协调处置。

4.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行政执法工作。

5.承担相关单位驻派万州区高铁北站地区人员的日常考核。

6.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202312月因机构改革,中心主管部门由渝东新区调整为区城市管理局,现为区城市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数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中心现有在编人员10人,其中:管理岗7人、专技岗2人、工勤岗1人。根据工作需要,中心内设综合科、巡查科2个科室。

1.综合科主要职责

承担本单位党建、人事、宣传、纪检、统战、群团及结对帮扶等工作;承办本单位文电、会务、档案、后勤等日常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办公设备采购等工作;牵头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管理、重点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牵头拟订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协调本单位日常工作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负责本单位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2.巡查科主要职责

拟订高铁北站地区重大事项保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实施;承担高铁北站地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日常事务性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实施高铁北站地区交通秩序、市容卫生、市场秩序、园林绿化、供水排水等方面的日常综合管理及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协调处置;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高铁北站地区行政执法工作,规范高铁北站地区公共秩序。

(三)单位财务核算情况              

以前年度中心财务核算统一纳入原主管部门渝东新区合并计算,未单独设立账套。202312月因机构改革,中心调整为区城市管理局下属独立核算单位,2024年为中心设立账套独立核算第1年,无上年比较数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3.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73.5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173.5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5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73.5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73.5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54万元,比上年增加173.54万元,主要是比上年增加基本支出17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6.7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以及保障中心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024中心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主要原因是中心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中心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中心2024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中心低速电动巡逻车1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开艳   联系方式:023-58238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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