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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6468747/2024-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国资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30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重庆市万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区属国有企业升规纳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2-07 来源:万州区国资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4年度区属国有企业升规纳统工作的通知

各区属国有企业: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2024年提振服务业发展的工作要求,为加快推动服务业恢复提振,进一步强化对经济增长的支撑,确保两个不低于、力争两个前十名工作目标。我委以实施打赢国资国企改革攻坚战为契机,结合区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与专业化整合工作,实施入库纳统专项行动,有序推动区属国有企业逐步实现升规上限入库纳统,促进区属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提升我区整体经济质量和水平,制定《区属国有企业升规纳统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企业按照方案要求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130

区属国有企业升规纳统工作方案

“规上”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缓解就业压力、增加收入的主要载体。为有效推进“抓大、壮小、扶微”工程,切实做好区属国有企业升规纳统工作,及时将达到一定规模的工业、服务业国有企业进行培育扶持实现升规上限入库纳统,促进区属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为主线,以培育扶持企业升规上限入统为目标,突出强优战略布局,提升发展质量,推动科学统计、规范监管制度化,为万州国企经济平稳运行和稳步增长奠定基础,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万州。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挖掘四下四上潜力,全面摸排具有成长潜力的国有企业,以培育扶持企业升规上限入统为目标,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立即升规一批、引导培育一批、储备谋划一批原则,通过政策支持、优化服务、培育引导等,推动达到规模的企业尽快实现升规上限入统

2024区属国有企业入库纳统目标任务为完成10及以上,我委将根据各企业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职工工资等指标进行再次梳理,“应上未上”企业的升规情况将纳入考核。

三、升规纳统审核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确定以上单位的标准为:

(一)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若没有相关财务指标,可用营业收入代替)。

(二)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三)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若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商品销售额代替)。

(四)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若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营业额代替)。

(五)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六)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七)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未纳入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且在报告期内有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此类单位要求申报时有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且为尚未纳入规上单位范围的法人单位。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申报流程

符合升规纳统条件的区属国有企业需提前联系镇乡街道,将申报所需的相关资料报镇乡街道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镇乡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前将相关资料交区统计局。

(二)申报时间

2023年调查单位年度审核工作由非普查年份的两次合并为一次。2023年第二批次年度和12月月度审核已取消

2024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工作将在212月开展。2月份,需在110日前将申报相关资料交由镇乡街道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312月,上月20日前将申报相关资料交交由镇乡街道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五、入库需申报材料

所有企业需提供的共性材料包括: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及园区、乡镇(街道)升规承诺书,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具体申报资料详见附件:《分专业申报材料一览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规上企业培育和升规入统工作是进一步推动全经济总量稳定增长的重要抓手,各区属国有企业务必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全力推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工作落实。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统筹组织指导本集团企业及下属子企业升规入统工作,如升规工作遇到任何问题,及时沟通反馈,确定纳限类别,积极主动联系镇乡街道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申报工作尽快开展

(二)全面摸排,梳理达标企业申报。经我委与区统计局协同配合梳理统计,2024年全级次区属国企中仅53家企业入库纳统,剩余153家企业截至目前仍未入统。各区属国有企业务必对照四上企业划分标准梳理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情况,全面摸排、动态检测,凡达到升规标准的企业,务必积极配合入统工作,及时上报,应上尽上,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颗粒归仓达规即入统;还达不到升规标准的企业也应该理顺总体思路积极抓好培育,争取早日达标升规入统。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纳限氛围。“升规纳统”工作是区委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市区两级在扶持和培育企业升规方面都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特别规模企业在风险承担、用地用工、融资贷款等方面都存在比较优势。集团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配合宣传企业升规政策,营造良好氛围,着力增强符合条件的企业上规升级的意愿和主动性。

附件:《分专业申报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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