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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74889093X/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黄柏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2-29
[ 发布日期 ] 2022-12-29

重庆市万州区黄柏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日期:2022-12-29 来源:万州区黄柏乡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黄柏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黄柏府发〔202244


各村(居),各办、站、所、中心、队,辖区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根据《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乡街道消防工作站的通知》(万州府办〔202222号)要求,经乡政府研究同意成立黄柏乡消防工作站。其组成的职责通知如下: 

  1. 消防工作站领导机构

站 长:高渝平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副站长:刘祖林 应急办主任

管理员:熊德均 应急办工作人员

             杨   霄  应急办工作人员

             向   建 乡规环办负责人

          李祥光   农服中心负责人

各村(居)应当参照消防工作站模式成立相应消防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消防工作协调部署推动力度。

消防工作站站长、副站长调整时由新任命的领导自然接任,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及时调整。

二、办公地点

黄柏乡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

三、消防工作站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村(居)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拟定本级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消防安全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有关部门、村(居)及社会单位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台账,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信息。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为本级政府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消防安全信息和统计资料。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消防安全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负责督促整改,并根据程序实施联合执法。

(五)配合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牵头组织制订本级政府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对社会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指导管理村(居)、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参与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对农村(居)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

(九)完成政府和消防救援部门交办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通报辖区火灾警情,分析研判消防形势,研究辖区单位和群众的消防安全诉求,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调度消防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安排部署下一步消防工作。

(二)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消防工作基础台账档案,包括村(居)消防安全基本情况、辖区单位场所台账、消防会议和活动记录、防火检查和巡查记录、火灾隐患督促整改记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消防宣传教育情况、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登记及维护保养记录、火灾事故记录等,并确保内容详实,保存完好。

(三)隐患移送制度。对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站应进行隐患移送处理,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移送前收集被抄告火灾隐患单位基本情况、火灾隐患现状、历次检查督改情况,及时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办理隐患移送后,应继续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四)督导考评制度。根据消防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对重点消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年度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限时督办,同步对消防工作站专(兼)职消防监管人员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落实消防工作奖惩措施。


附件1:消防工作站工作制度

附件2:站长工作职责

附件3:副站长工作职责

附件4:消防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重庆市万州区黄柏乡人民政府

20221229    

附件1

消防工作站工作制度


(一)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政府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村(居)开展消防工作。

(二)拟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消防安全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村(居)及社会单位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消防安全形势,为本级政府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消防安全信息和统计资料。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防火灾隐患。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发出的消防安全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负责督促整改,并根据程序实施联合执法。

(五)配合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牵头组织制定本级政府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对社会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指导管理村(居)、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参与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对村(居)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

(九)完成政府和消防部门交办的消防安全工作。
















附件2

站长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二)根据工作站工作职能,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各种合理有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负责实施。

(三)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格履行职责,及时掌握消防安全动态和信息,积极做好各种防范措施,确保实现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无较大以上事故。

(四)接受党委、政府领导的指导、监督,正确处理好内部关系,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五)负责工作站工作,组织实施各阶段工作任务,开拓创新,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六)抓好工作站的政治业务学习,抓好制度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支持(督促)消防安全管理员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管理员合法权益。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附件3

副站长工作职责

(一)在站长领导下,负责工作站的日常各项工作。负责具体做好工作站思想政治、机关作风、劳动纪律和党风廉政工作,做到办事高效、执法公正。

(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站工作职责,正确行使职权。

(三)提出消防宣传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好各类消防教育培训,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四)组织制订年、季、月度工作计划,组织解决好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协助站长督促、检查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

(五)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努力健全工作站管理体制,创新内部运作机制。

(六)要掌握好行政区内的消防安全动态,定期组织收集、分析、综合行政区内的消防安全情况,主动做好调查总结,定期汇报消防安全信息情况。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附件4

消防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掌握责任区基本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责任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

(二)努力学习消防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重点、内容、方法和程序,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制止和查处、移交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建立健全消防台帐、档案。

(四)建立健全责任区内群众性消防组织,定期开展活动,努力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五)掌握责任区内社会单位(场所)的基本情况,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掌握责任区火灾情况(及时了解掌握火灾单位或场所的基本情况),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七)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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