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8日,武漢交警發(fā)布了武漢將解禁皮卡的消息,根據(jù)官方消息顯示,武漢將于2020年12月21日起放寬本埠皮卡進城通行限制,具體內容如下:
一、除長江大橋、江漢橋、長江隧道、長江公鐵隧道全天24小時,二環(huán)線(含主線、輔路、匝道)及以內道路每日7:00—9:00、16:00—19:00外,允許本埠多用途貨車通行本市貨車限行區(qū)域及道路。
二、違反本通告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三、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GA802-2019)機動車結構分類,“多用途貨車”是指具有長頭車身和駕駛室結構、核定乘坐人數(shù)小于或等于5人(含駕駛人)、駕駛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貨箱欄板(貨廂)上端離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設計總質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載貨汽車。
四、本通告自2020年12月21日開始施行。有效期為5年。
武漢此舉其實早有預兆,2020年6月18日,湖北省官方發(fā)布了應對疫情影響,促進工商業(yè)恢復的有關通知,其中在有關促進汽車消費一欄明確提及取消皮卡進城限制,對于廣大生活在湖北地區(qū)的皮卡車主而言,這無疑是便利用車出行的絕佳政策。
早在2017年年初,湖北省便響應號召,逐步放開皮卡進城限制,十堰、荊州、襄陽、鄂州、荊門、黃岡、孝感、咸寧、恩施、仙桃、潛江、天門、隨州、神農(nóng)架林區(qū)、江漢油田、宜昌等16個市(州)均已全區(qū)域、全天候取消限行,武漢、黃石兩市則是放寬進城限制,距離全面放寬只差一步之遙,此次武漢加大放寬皮卡進城力度,無疑是為湖北省全面解禁添磚加瓦。
根據(jù)上述內容可知,對于懸掛湖北號牌的皮卡車輛,除長江大橋、江漢一橋、長江索道、長江公鐵隧道全天24小時禁行,二環(huán)路(含)以內7-9時/16-19時禁行外,其他道路完全不再限制皮卡車通行。這意味著對于武漢皮卡用戶而言,基本可以無阻礙的暢行全城,有利于商用用戶生產(chǎn)生活,同時也將助推皮卡乘用文化的發(fā)展,意義非凡。
今日,武漢交警對該《通告》做了詳細解讀。
多用途貨車與皮卡車是什么關系?
“皮卡車”是多用途貨車的俗稱,但不是所有的“皮卡車”都是“多用途貨車”。
在2020年3月1日之前,因沒有“多用途貨車”這一車型類別,“多用途貨車”按照輕型欄板貨車或輕型普通貨車等車輛類型登記。本《通告》解除的多用途貨車包含2020年3月1日前在本埠登記為輕型欄板貨車、輕型廂式貨車等符合“多用途貨車”標準的車輛。
自2020年3月1日起,只有按照“多用途貨車”登記的車輛才在此次解除范圍以內。
外埠多用途貨車能不能在武漢市通行?
多用途貨車具有客貨兩用的特點,屬于貨運車輛。為與武漢市貨運交通管理措施保持一致,同時,避免外埠多用途貨車對我市道路交通造成較大影響,此次取消多用途貨車進城限制僅針對武漢本地多用途貨車,也就是鄂A牌照多用途貨車。
外埠多用途貨車確需通行武漢市限貨區(qū)域內的,可按照相關規(guī)定,申請辦理通行證。目前,本埠限貨區(qū)域按照2019年8月發(fā)布的《關于加強我市載貨汽車交通管理的通告》執(zhí)行。
違反通行規(guī)定的多用途貨車如何處罰?
武漢交警將通過路面查驗、電子警察等方式,核查多用途貨車上路行駛等情況。對發(fā)現(xiàn)的多用途貨車違反《通告》規(guī)定違禁通行的,市公安交管部門將以“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作出罰款200元,并記3分的處罰。
通告有效期5年過后多用途貨車還能通行市內道路嗎?
本《通告》有效期為5年,通告到期后,市公安交管部門將按照國家、省市多用途貨車通行有關政策,結合我市實際情況適時調整或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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